近日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正式发布《第301条款船舶费用》(Section 301 Vessel Fees)公告,宣布自10月14日起,对中国拥有、运营或建造的船舶,以及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,在进入美国港口时征收新的港口服务费。
国务院已于9月29日施行新修订的《国际海运条例》,其中新增反制条款,明确对采取歧视性措施的国家可实施对等收费、港口限制等反制手段。